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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中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7-4-25 点击数:1022
根据《关于2007年浦东新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浦招办[2007]0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培育和加强上南中学艺术特色教育工作,推进高中阶段艺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切实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艺术特长生的测试和备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上南中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海
副组长:朱沛心
组 员:柳易华 章 红 赵国祥 孙 芳
二、计划招生数及项目
上南中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数40名,招收项目为民乐。
三、招生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每天8:30—16:00
(二) 报名地点:上南中学教务处(教学楼二楼)
(三) 报名要求
艺术特长生申报者一律由初中所在学校推荐并完成资格审定和公示;艺术特长生申报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生证、《2007年浦东新区文艺特长生(初三毕业生)申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测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 测试内容:视奏、器乐演奏(一首),乐器自备。
(二) 测试时间:2007年5月6日上午8:30起(具体测试时段由
学校书面通知考生)
(三) 测试地点:上南中学报告厅
五、艺术特长生备取及认定
(一)上南中学2007年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名额、相关规定和特长测试成绩于2007年5月8日确定并报上级部门认定后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
(二)列入上南中学艺术特长备取生名单的考生,须填写《2007年浦东新区应届初三毕业生报考艺术特长生志愿表》,方可享受浦东新区艺术特长生招生优惠政策(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上加20分)。
六、相关说明
(一)未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并公示的考生,上南中学一律不接受其报名;
(二)凡经艺术特长测试获得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经中考被上南中学录取后,须参加学校相关艺术社团的训练和活动。

上海市上南中学
200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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