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
选修课程招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教发院教师申报的“200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招生的课程有418门。现将“200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下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及时组织教师选报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十一五”培训对象(2010年12月31日后退休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
1、采用网上报名,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下载“200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指导教师认真选报相关课程,然后请学校审核后由师训专管员进行统一报名登录工作,登录办法(见附件二);
2、为保证教师报名后都能参加学习,每门课程原则上每校限报5人,班级招生人数满额后,该课程网页即自行关闭。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学校师训专管员统一在网上报名):
2007年12月26日上午9:30—— 2008年1月6日;
2、初次招生录取(教发院教务处负责):
2008年1月7日——1月9日;
3、调整后报名(学校师训专管员统一在网上报名)
2008年1月10日——1月14日;
4、调整后录取(教发院教务处负责)
2008年1月15日;
5、在网上公布录取情况
2008年1月16日公布录取情况。请学校师训专管员及时查看并下载录取名单,已经录取的教师,培训时不再作调整,不能无故缺课(缺课四分之一及以上者不能记载学分)。没能录取的教师,培训时不能自行添加。
四、注意事项
1、因可能少部分课程选报人数较少,不能开班,所以需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请见招生调整通知(2008年1月10日左右);
2、请师训专管员务必指导学校教师在网上查看“200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计划”,看清招生对象要求及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3、已经学习过的课程,不能再次报名学习,否则不能记载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