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南中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承诺:
1.不购买无合格证、伪造或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无厂址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不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3.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指定区域(北车棚)停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不得进入室内,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的室外区域停放、充电。
4.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不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5.广泛发动身边家人、朋友宣传电动车安全及安全充电,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电动车火灾事故的能力。
6.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学校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