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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南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及奖励办法

作者:sn     发布时间:2017-5-31 点击数:5469

上海市上南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了观测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班主任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班主任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对学生有爱心,尊重学生人格,无歧视,体罚学生现象;

 3)有全局观念、有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踏实。

2、工作能力

1)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

2)有良好的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学生、任课教师、家长之间的关系和矛盾;

3)注重学生干部培养,发挥班干部作用,所带的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

4)深入学生,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能预防或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

  3、工作实绩

1)参照学生处的班级考核和班主任考核成绩;

2)参照学校组织的各类评比和活动所带班级学生的参与情况和获奖情况。

二、评选比例:

按照学校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处参考上述评选条件,根据班级考核和班主任考核,推荐优秀班主任名单;

2)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3)校优秀班主任优先推荐参加署、区、市优秀班主任评选。

四、奖励办法

  (1)颁发学校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

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署级、区级、市级和全国级优秀班主任分别奖励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和1200元);

3)与学校年度评优、职称评定挂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

1)班主任例会无故不参加,学生处组织的重大活动无故不参加的;

2)班级出现因班主任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不按要求完成学生处布置的任务的;

4)不尊重学生人格,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行,师生或家长反映并属实的;

5)班级出现打架斗殴甚至学生犯罪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中,班级管理不合规范,被点名批评的。

 

上南中学学生处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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