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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南中学住宿生条例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5-27 点击数:7577

上海市上南中学住宿生条例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住宿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培养住宿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为进一步加强住宿生管理,特制定如下条例:

1、文明生活、健康向上,勤奋学习,和睦相处,维护住宿楼和全寝室成员的安全团结和友好相处。

2、认真完成每日的寝室卫生值日工作和定期寝室卫生大扫除工作。

3、保持室内整洁,按要求做好个人常规及卫生,不得擅自将食堂饭菜和方便面等食物带入寝室楼。

4、遵守作息制度和作息时间规定,按时起床和就寝,不得吵闹喧哗,打游戏等影响寝室秩序。

5、周日晚1900前必须准时返校,以保证正常的学习和晚自习,住校期间严禁出校门,擅自离校。

6、按时前往规定的教室参加晚自修,不迟到、不早退,安静认真,有事请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

7、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不得留宿非本室成员,走读同学不准进入宿舍。

8、爱护公物,不准私接私拉电线、插座,不准将火柴、蜡烛、汽油、酒精、打火机、管制刀具等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宿舍,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将电源接到床铺上。

9、宿舍内严格使用电热棒、电水壶、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它违禁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勒令退宿。

10、住宿学生不准带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到宿舍,特殊需要或已经带来的可交宿管室代为保管,否则责任自负。

11、住宿生的行为须符合《中学生守则》的相关规定,对严重违纪的住宿生一律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并报学生处追加处分。

12、根据天气预报,如温度高于28度或低于12度时方可使用空调。空调使用期间,请关闭门窗。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

13、听从宿管老师以及值班老师的指导和教育。

凡住宿生均应遵守上述条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经批评教育无效者,一律取消住宿资格;并报学生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望全体住宿生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上南中学

                                0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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